CIOI:不知道其他三位嘉宾对胡德平的总结是否赞成?能否分享一下你们在IT部门的管理中具体是怎么操作的?
王恒:作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,不要求你是资历或者年龄最老的,也不要求你是能力、精力最强的,但首先要求你沟通和协调能力是最强的。CIO所做的工作包括与CEO的沟通,与业务部门、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协调与沟通,这样可以防止IT与业务、公司战略的密切结合,把握IT的方向;其次要求你“分解”能力是最强的,一项工作,分解到实施阶段,分解到执行项目组或个人,分配资源,监督执行??这都是CIO的主要工作。另外,在日常工作中,确保安全运行也是CIO的重点工作,技术事故等突发性事件也是必须全力以赴进行处理的。
从另一个方面来讲,企业信息化工作大致可分为两大类,一类是规划建设的工作,另一类是应用和维护的工作。规划建设类是阶段性的、资源占用相对大的;应用及维护类是持续性的、资源利用相对小的。基于这两个类别的认识,规划建设类的工作需要CIO自己多关注一些,有些事情可能要自己亲自做;而应用维护类的,如果没有精力,分派给下属去干也是可以的。
文永生:我自己有一个优先级的标准,第一个是公司层面的,比如2008年度公司的战略规划,这是至关重要的,我对这项工作可能盯得会紧一些。第二就是部门层面的,比如某件事情应该是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就可以的,但是我觉得可能人力资源总监在这个事情上能力有所欠缺,我也会盯得紧一些。我经常跟我的下属们讲,你的上司是你可以调用的资源。有一些事情,下属做的时候可能某些资源他是调动不了的,他的力度不够,上司在这个时候就必须帮助他想些办法,去调动这个资源。也可能我比他更具备一些经验和技巧,我就要把这些经验和技巧传递给他,帮助他把事情做好。
承宁:目前,我们的授权可分为两大类。一类是岗位授权,一类是项目或任务的目标管理型授权。对于信息中心涉及到的维护管理工作,如机房、网络、服务器管理等,我们设立了专门的维护岗位,由专人负责管理。我们把制度制定完之后,剩下的基本都是执行层面的工作,我会放手让相应的员工负责,并且除非有故障发生或者重大变更,一般不需要向我汇报。而对于项目建设,或一些临时性的任务,我们采用的是项目负责人的方式。
但授权并不是对下属说:“这个事情你去干吧,我就不管了。”而是要与被授权人就项目的目标、成果进行充分地沟通,使授权是在清晰、可控的基础上进行的。
CIOI:承宁讲得非常对,授权一定要在可控的基础上进行,要有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去规范。不知道王恒和文永生在保证授权可控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?
王恒: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,如果不能保证可控,那分权和授权都是非常危险的。具体来说,比如对一个项目经理,我主要会赋予他这些权力:第一,协调使用资源的权力,如确定项目组成员、设备场地等资源;第二,项目进度总体把握;第三,项目完成及终止的建议;第四,项目验收的建议等。
这些权力被赋予项目经理之后,为了保证可控,我们也在尝试参照一些国际上流行的标准如COBIT、PRINCE2等,来规范我们的项目管理和IT过程,从而形成了我们自己的《项目管理制度》,从项目的申报立项、前期调研、项目组的成立、过程控制、项目总结、变更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,如实行项目负责制、例行报告制度等。
文永生:在具体的项目上,我会和项目经理一起讨论项目实施的方法和思路,然后让项目经理单独去分析,拿出方案。如果我觉得他的方案有问题,我会让他拿回去改,这样也许会反复好几次,但是我觉得这是必须的,对于一个项目经理的培养,必须要经历这样的阶段。不过我还有一个时间表,比如花了两三周时间,反复了好几次还是没有进展,我就会选择自己做。我做完之后再告诉他,为什么要这样做、问题出在哪。
我用人有一个习惯,某件事情告诉一个人一两次之后,如果他还是没有领悟,我一般就不会给他太多的机会了。人都需要能快速地成长,因为业务的压力在,不能因为人不行,就把整件事情搁在那停滞不前了。
与外企相比,我觉得国内企业的某些员工存在比较严重的职业素养问题,比如某件事情我交给某个员工去做,过了好多天我问他进展怎么样了,他也许会反问我,这个事情需要做吗?因为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已经习惯了,认为上司讲话就是随便讲讲。另外,还有一些人喜欢做事讲条件。其实有些员工,从整个公司的角度来讲,在待遇、岗位等某些方面给予他们的已经超越了他们的能力了,但是他还是有很多借口、理由和抱怨。对我来讲,这些事情都是不能容忍的。所以,在授权的过程中,必须要保证可控。
在这方面,我们的做法其实和王恒谈到的类似,不过有一条可能王恒没有提到,那就是我会更注重事前的控制,即授权对象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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